
如果仅仅是为得奖也罢了,可是有些人却偏偏要拿这些创意去试验市场,以前有个品牌叫“御丛蓉”,是北京大学中医研究所的产品,产品功效自然是不错,可是在推广初期的表现却进行恐怖性的诉求,吓坏了消费者,也没有为品牌建立应该有的知名度,因为它得奖了,所以创意人还一直把它当作自己的作品宣传,但是作为一个毫无知名度的品牌,只有在最后才出现产品,并且只说了一次品牌名称,这样的创意策略肯定是存在缺陷的。
前几天我听见一个导演说“奥斯卡,不就是美国人的年终娱乐大餐吗”?难道,广告的魅力也仅仅在于互相吹捧吗?
“客户恐惧症”
出现这种症状的创意人要么是对广告是寄生行业的定义理解过于深刻,要么是对自身专业的不自信。只要是客户开口,一定是有求必应、惟命是从,即使认为是错的,只要客户一坚持,立马就失去原则,怕担责任,更怕得罪客户。但是这样的创意人往往有自己的优势就是能够在专业之外和客户打得火热,充分理解并掌握所谓的“客户公关学”。
以前我养过一条狗,它每天都在我后面形影不离,每次回家也对我摇头摆尾、殷勤至极,但有一次我和别人打架,它却跑开去追母狗,可想而知,它的下场!
“4A综合症”
小时侯听过一个笑话, 60 年代,知识青年下乡看见大片稻田,忽然感慨“这么多的蒜苗啊”,是否属实,已不可考,但说明一个道理,外来的和尚是未必比我们会念经的,毕竟土地是我们的土地,稻田是我们的稻田,耕种了这么多年自然更熟悉,施什么肥、浇多少水、会有什么虫子、该喷什么农药。
4A在国内创意人的心目中地位是昭然的,的确,规范的作业方式,专业的流程,确实起到提升了行业整体水平的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 4A 在作业国内市场和服务国内客户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失败的教训。
也不管在那里,你总能看到这样一群人,言出必要夹杂着英文单词,并不时搬出某某大师的名言让你哑口无言,对 4A 的流程和理论推崇备至,但往往只知皮毛,是毛主席曾描述的,典型的 "本本主义" 代表。
我想4A能够给你的只是一个创意工具或一种思维的方式,而并不是万能的魔法盒。
“眼花缭乱症”
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创意,眼花缭乱又不知所云,估计创意者就是要的这样的效果,认为创意的创新就是与众不同,并且善于把客户的观点、自己的创意、制作的意见统统综合,形成一锅大杂烩。似乎客户也看到了想要的,也有面子跟别人说,这是自己的作品,还兼顾到了制作的难度,哈哈,真正的一举多得了。
出现这样的状况多是由于自身缺乏功力,而又深受客户和旁人影响,如果你注意观察,你会发现许多偏于制作的创意人就容易产下这样的蛋来。
大体有以上症状之广告人,分两种表象:一种是乐于如此,一种是掩盖虚实,乐于如此者以有此症状为乐,要拯救提醒,恐怕收效甚微,掩盖虚实者则更为可恶了,不仅固执己见,更为自己的创意观找到论点和依据,著书立传,“谎言说一百遍就变成了真理”他们深知这一点,所以你可以发现国内许多的所谓创意人纷纷发表对创意的见解,其实唯一的依据就是凭着自身的经验,也只是感性积累的经验,可能自己却早已经远离市场了。
大部分病症的症状肯定不是唯一,夹杂着其他的症状,当然,工作中可能我们也都患有其中症状之一二,也是不必恐慌,恐怕疾病也还没有深入骨髓,不断提醒自己,“日三省吾行”,应该也可以避免和纠正的了。
平和的心态。可能这是国内创意人最需要一味良药了,米卢曾经说“态度决定一切”,我觉得这句话用在创意人身上也是非常合适,不要仅仅把创意作为一个生意,更是长远事业的基础,明白广告目的是为了销售产品和建立品牌,明白广告人必须是客户的引路人和开拓者,解决问题,才能赢得尊重,才能有存在的价值,可能,平和意味着要默默无闻,意味着舍弃幻想,甚至意味着要失去生意。但是前提是你真的想做一个优秀的创意人,乔治*默克说“药品意在治病救人,不在将本求利,利润随之而来”,大道相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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